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招标人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证书名称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备注 | |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 总日历天数为准。 | 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 工程 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 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住建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 题的通知》(建办质〔****〕** 号)的规定,重庆市《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常见问题防止要点》《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等。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 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 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 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 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 | | *级注册建造师 | 渝 **************** | |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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