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拉萨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拉萨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供应商名称:拉萨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以东、1-3路以北拉萨数产大厦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中标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拉萨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供应商名称:拉萨数字经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拉萨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1
单价:*******.**
*、评审专家名单
标包名称:拉萨市“城市家具”人防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焦少科,靳延伟,王辛岩,刘志菲,宋彦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 第 3 页 共 79 页 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 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江苏路**号
联 系 方 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高新区核心区管理中心(孵化器)1号楼B座9楼
联 系 方 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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