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分散式供水第*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分散式供水第*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年分散式供水第*方检测机构采购 服务范围:对采购人所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依据按**/*****-****标准执行,样品量****份。 服务要求:对采购人所采集水样进行水质检测,检测依据按**/*****-****标准执行,样品量****份。检测标准和依据(根据相关法规,如合同期内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2-****;《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总则》**/*****.1-****。 服务时间:*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出具的数据必须准确无误。 |
*、评审专家名单:王莉、张卉、徐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2-2-**号,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光藻西路与玉溪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2-2-**号
邮 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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