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站前大道南延吉安县段禾河南岸至君山大道
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吉安市站前大道南延吉安县段禾河南岸至君山大道工程设计服务(赣建吉安市吉安县招字〔****〕第8号)项目于2***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将排序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册证书编号:********************
申报的业绩:1、麟岗大道(区界-捷运大道)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2、孟 北 路(**+*** 至**+***)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3、尤家凹片区市政配套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总承包。
第*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册证书编号:******************
申报的业绩:1、长湖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2、盛展路(天津大道*国展大道)工程。
第*名:**************
投标报价:******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册证书编号:******************
申报的业绩:1、南昌市*龙湖新城抚州大街工程(明月山大道~*清山大道)项目设计;2、江西省鹰潭市贵溪经开区绿色交通建设 *** 项目勘察设计。
公示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异议和投诉的单位及联系电话:
***************:***********
吉安县公管办(县发改委):****-*******
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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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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