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梦溪观澜项目销售管理系统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0**
*、项目名称:宜居梦溪观澜项目销售管理系统采购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西南角中侨中心3幢***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1名称:软件部分;规格型号:软件;数量:1项;单价:******元 2名称:人证*体机;规格型号:硬件;品牌:海康;数量:1台;单价:****元 3名称:缓存服务器;规格型号:硬件;品牌:海康;数量:1台;单价:****元 4名称:监控级硬盘;规格型号:硬件;品牌:海康;数量:6个;单价:****元 5名称:本地超脑;规格型号:硬件;品牌:海康;数量:1台;单价:*****元 6硬件设备安装服务*次*****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张力、胡庆*、尹政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1.2%,代理服务费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3、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3层****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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