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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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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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智美时空大数据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正街***号4楼**号 | ***,***.**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川智美时空大数据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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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 以国家下发图斑作为主要调查评估范围,也可结合实际,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作为补充调查评估范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不在本次调查评估范围内。 在调查评估范围内开展适宜性评估,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调查评估结果确认适宜的,明确为适宜造林绿化空间;对不适宜的,需提供照片、文件等举证材料。 2、明确造林绿化空间 结合适宜性评估成果,综合考虑未来。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结合“*区*线”划定等工作,统筹确定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形成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经逐级审核把关后,落实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张图”上。不得将“*调”及其后的变更调查中标注恢复属性(包括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的林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部省下发的可开发未利用地、第*次全国土地调查为耕地但第*次全国土地调查为非耕地且在“*调”中为林地的部分确认为规划造林绿化空间。 | 规划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数据库、统计表、成果报告,须提供纸质版本*套,电子版本 *套。 | 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完成。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科学绿 化、草原保护修复等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 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号)有关规定,开展威远县造林绿化空间调 查,明确造林绿化空间,为全县绿化造林落实具体地块。 | ***,***.**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发改办**[****]***号、发改**〔****〕***?号通知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威远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东*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川木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滨河路温家坝段***号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木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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